HY/T 139-2011《海洋行政执法档案业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HY/T 139-2011
中文名称:《海洋行政执法档案业务规范》
发布日期:2011-02-16
实施日期:2011-03-01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提出单位: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归口单位: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北海信息中心、中国海监总队
起草人:邱力、周玲、杜继鹏、金海琴、李杰、杨柳、李亮、国小雨、钟晓丽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07.060
HY/T 139-2011《海洋行政执法档案业务规范》介绍
HY/T 139-2011《海洋行政执法档案业务规范》是由国家海洋局发布的一项重要的行业标准。该标准于2011年2月16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档案的收集
根据HY/T 139-2011标准,海洋行政执法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性、系统性和真实性的原则。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记录、行政执法证据、行政执法文书等。档案的收集应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档案的整理
HY/T 139-2011标准规定,海洋行政执法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档案的分类应根据行政执法的性质、类型和内容进行划分。档案的顺序应按照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进行排列。档案的整理应符合规范性和科学性的要求,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读性。
三、档案的保管
根据HY/T 139-2011标准,海洋行政执法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的原则。档案的保管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丢失和泄露。档案的保管应实行分类管理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四、档案的利用
HY/T 139-2011标准规定,海洋行政执法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的原则。档案的利用应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档案的利用应根据行政执法的需要和目的,确保档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五、档案的销毁
根据HY/T 139-2011标准,海洋行政执法档案的销毁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的原则。档案的销毁应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档案的销毁应根据档案的性质、类型和时效,确保档案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六、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HY/T 139-2011标准还规定了海洋行政执法档案的信息化管理要求。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应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设备,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应符合安全性、保密性和可靠性的要求,确保档案的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
HY/T 139-2011《海洋行政执法档案业务规范》是一项重要的行业标准,对于规范海洋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海洋行政执法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该标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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