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257-2009《警服 裙子》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257-2009
中文名称:《警服 裙子》
发布日期:2009-03-23
实施日期:2009-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被装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北京亿都川集团服装有限公司、湖南省公安厅劳动服务公司湘安被服厂、凯森蒙制衣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莉莉、于开林、孙长林、乔美荣、孙萍、王立新
中国标准分类号:16
国际标准分类号:61.020服装
GA 257-2009《警服 裙子》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9年3月23日发布了GA 257-2009《警服 裙子》标准,并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
1、材料要求
标准规定,警用裙子的面料应选用耐用、易清洗、不易褪色的材料,以保证警服的使用寿命和外观形象。面料还应具备一定的防护性能,如防雨、防风等。
2、款式设计
警用裙子的款式应简洁大方,符合警察的职业特点。标准对裙子的长度、腰围、臀围等尺寸进行了具体规定,以适应不同体型的女性警察穿着。
3、工艺要求
警用裙子的制作工艺应精细,缝制牢固,无明显线头和瑕疵。裙子的口袋、拉链等附件也应结实耐用,方便警察日常工作中的使用。
4、标志规范
警用裙子上的标志包括警徽、警号、胸章等,这些标志的位置、大小、颜色等都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以体现警察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二、标准的意义
1、提升警服质量
通过明确规定警用裙子的材料、工艺等要求,可以确保警服的质量和耐用性,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警服更换和维修,降低警察部门的运营成本。
2、规范警服形象
统一的警服标准有助于树立警察的权威形象,增强公众对警察的信任感。规范的标志和款式设计也有助于提高警察的辨识度,方便公众在需要时寻求帮助。
3、保障警察权益
合适的警服可以为警察提供必要的防护和便利,保障警察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和舒适。统一的警服标准也有助于维护警察的职业尊严和形象。
GA 257-2009《警服 裙子》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警服管理的重要进步,对于提升警服质量、规范警服形象、保障警察权益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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