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422-2018《人工影响天气地面高炮、火箭作业空域申报信息格式》基本信息
标准号:QX/T 422-2018
中文名称:《人工影响天气地面高炮、火箭作业空域申报信息格式》
发布日期:2018-04-28
实施日期:2018-08-01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提出单位:全国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8)
归口单位:全国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8)
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科学研究院、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空军装备研究院雷达与电子对抗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
起草人:李宏宇、胡向峰、毕力格、苏立娟、李宝东、陆岩、严勇杰
中国标准分类号:A47气象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QX/T 422-2018《人工影响天气地面高炮、火箭作业空域申报信息格式》介绍
QX/T 422-2018《人工影响天气地面高炮、火箭作业空域申报信息格式》是中国气象局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一项标准,本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影响天气领域中地面高炮、火箭作业空域申报的信息格式,包括作业单位、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高度、作业目的等信息。
二、基本要求
作业单位:作业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如实填写作业信息。
作业时间:作业时间应以北京时间为准,精确到分钟。
作业地点:作业地点应以经纬度坐标表示,精确到秒。
作业高度:作业高度应以米为单位,精确到个位。
作业目的:作业目的应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增雨、消雾、防雹等。
三、信息格式
作业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作业时间信息:包括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
作业地点信息:包括经度、纬度、海拔高度等。
作业高度信息:包括最高作业高度、最低作业高度等。
作业目的信息:包括作业目的、作业区域等。
四、申报流程
1、作业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填写作业申报表。
2、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前至少24小时,向当地气象部门提交作业申报表。
3、当地气象部门应对作业申报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作业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作业予以驳回,并说明理由。
4、作业单位在收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五、监督管理
1、当地气象部门应对作业单位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作业符合本标准规定。
2、作业单位应配合当地气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作业信息。
3、对于违反本标准规定的作业单位,当地气象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理。
QX/T 422-2018《人工影响天气地面高炮、火箭作业空域申报信息格式》是一项重要的标准,对于规范人工影响天气领域中地面高炮、火箭作业的申报信息格式,提高作业效率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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