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172-1995《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基本信息
标准号:LY/T 1172-1995
中文名称:《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
发布日期:1995-06-22
实施日期:1995-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提出单位:林业部森林防火办公室
归口单位:林业部森林防火办公室
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
起草人:王贤祥、刘志忠、吴士英、陈振智、刘兴周、石生彩、王安明、宋庆福、刘勇
中国标准分类号:B18农业气象
LY/T 1172-1995《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介绍
1995年6月22日,《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发布,并自199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LY/T 1172-1995《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划分和评估。该标准涵盖了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的森林火险天气条件。
二、标准内容概述
1、火险天气等级划分:标准将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低火险)、二级(中低火险)、三级(中高火险)、四级(高火险)和五级(极高火险)。
2、火险天气条件评估:标准详细规定了评估火险天气条件的方法和步骤,包括气象因素、植被状况、地形地貌等多个方面。
3、火险天气预警:标准提出了火险天气的预警机制,要求各级林业部门根据火险天气等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火险天气应对措施:标准针对不同火险天气等级,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加强巡查、控制火源、提高公众防火意识等。
三、标准实施意义
1、提高防火意识:通过规范火险天气等级划分,有助于提高公众和相关部门的防火意识,增强森林火灾预防的主动性。
2、科学预防火灾:标准的实施为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提供了依据,有助于各级林业部门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防火措施。
3、减少火灾损失:通过及时发布火险天气预警信息,有助于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带来的损失。
4、保护生态环境:森林火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巨大的,标准的实施有助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LY/T 1172-1995《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我国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和指导。各级林业部门和公众应充分认识该标准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措施,共同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