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669.10-2009《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 第10部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669.10-2009
中文名称:《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 第10部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2009-08-11
实施日期:2009-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
提出单位: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迅安网络系统有限公司、北京讯威安通无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北京国通创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俊业、陈朝武、卢煜、胡曾千、房子河、郅晨、崔云红、董骞、王青臣、王晓东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T 669.10-2009《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 第10部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介绍
GA/T 669.10-2009《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 第10部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发布,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一、标准概述
GA/T 669.10-2009标准是国家关于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中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规范文件。
二、标准主要内容
1、系统组成
标准明确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的组成,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控制中心等。前端设备负责采集视音频信号,传输设备负责信号的传输,控制中心则负责信号的接收、处理和存储。
2、技术要求
信号采集:要求前端设备能够清晰、稳定地采集视音频信号。
信号传输:传输设备应保证信号在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系统兼容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兼容性,能够与其他监控报警系统无缝对接。
安全性:系统应具备防篡改、防破坏等安全防护措施。
3、性能指标
标准还规定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的性能指标,如信号的传输速率、图像清晰度、声音质量等,以确保系统能够满足实际应用需求。
4、运行维护
标准对系统的运行维护提出了要求,包括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系统升级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三、标准实施的意义
GA/T 669.10-2009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整体性能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还为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提供了保障。
四、标准的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在城市安全监控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标准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城市监控系统的技术水平,增强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GA/T 669.10-2009《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 第10部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该标准的推广和应用,将为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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