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67-20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凝聚处理设备》基本信息
标准号:HJ/T 267-2006
中文名称:《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凝聚处理设备》
发布日期:2006-07-28
实施日期:2006-09-15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四川华健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标准分类号:J88环境保护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40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与装置
HJ/T 267-20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凝聚处理设备》介绍
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发布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凝聚处理设备》(HJ/T 267-2006),该标准自2006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HJ/T 267-2006标准规定了电凝聚处理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该标准旨在为电凝聚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
二、设备分类
根据HJ/T 267-2006标准,电凝聚处理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处理工业废水的设备,另一类是用于处理生活污水的设备。不同类型的设备应满足不同的技术要求,以适应不同的处理对象和处理效果。
三、技术要求
1、设备设计:设备应根据处理水质、处理量、处理效果等要求进行合理设计,确保设备结构紧凑、操作简便、维护方便。
2、材料选择:设备的制造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耐磨损性和稳定性,以保证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处理效果。
3、电气安全:设备的电气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电气安全标准,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处理效果: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处理效果,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四、试验方法
HJ/T 267-2006标准规定了一系列试验方法,包括设备性能试验、电气安全试验、耐久性试验等。这些试验方法旨在评估设备的性能、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备满足标准要求。
五、检验规则
标准规定了设备的检验规则,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定期检验。出厂检验主要针对设备的外观、性能和安全进行检验;型式检验是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可靠性进行评估;定期检验则是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性能和安全性进行监控。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HJ/T 267-2006标准还对设备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提出了具体要求。设备应有明显的产品标识,包括生产厂家、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包装应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运输和贮存环境应符合设备的技术要求,以保证设备的性能和寿命。
HJ/T 267-20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凝聚处理设备》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和提高我国电凝聚处理设备的生产和应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促进电凝聚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