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376-2017《气象信息服务投诉处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QX/T 376-2017
中文名称:《气象信息服务投诉处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7-06-09
实施日期:2017-10-01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提出单位: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5)
归口单位: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5)
起草单位:甘肃省气象局
起草人:把多辉、史志娟、丁洁琼、李照荣、王小勇、马敬霞
中国标准分类号:A47气象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QX/T 376-2017《气象信息服务投诉处理规范》介绍
中国气象局于2017年发布了《气象信息服务投诉处理规范》(QX/T 376-2017),该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气象信息服务投诉处理规范》适用于全国气象部门、气象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公众对气象信息服务的投诉处理。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投诉受理与处理
标准规定了投诉受理与处理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和记录等环节。要求气象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投诉者明确的反馈。
2、投诉分类与处理原则
标准将投诉分为服务质量、信息准确性、服务态度等类别,并针对不同类别的投诉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原则。要求气象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投诉得到妥善解决。
3、投诉处理时效
标准对投诉处理的时效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气象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投诉后,尽快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投诉者反馈。一般情况下,投诉处理时效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投诉信息的记录与保存
标准要求气象信息服务提供者对投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和保存,以便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要求气象信息服务提供者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原因,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5、投诉处理的监督与评价
标准规定了对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价机制,要求气象部门对气象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投诉处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标准实施的意义
《气象信息服务投诉处理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气象信息服务的质量和准确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投诉处理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气象信息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气象信息服务的满意度,促进气象信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