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695-2003《毛木耳》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695-2003
中文名称:《毛木耳》
发布日期:2003-12-01
实施日期:2004-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福建省乡镇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福建省南靖嘉田木耳开发公司
起草人:邹以强、张仁雨、杨加金、吴谷恩、田秀凤
中国标准分类号:X10食品加工与制品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80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NY/T 695-2003《毛木耳》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3年12月1日发布了NY/T 695-2003《毛木耳》标准,并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NY/T 695-2003《毛木耳》标准适用于毛木耳的栽培、收获、加工和销售等环节,该标准规定了毛木耳的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等方面的内容。
二 、毛木耳的定义和分类
根据标准,毛木耳是指生长在多种树木上的木耳属真菌,具有较高的食用价值和药用价值。毛木耳分为干毛木耳和鲜毛木耳两种,其中干毛木耳是指经过干燥处理的毛木耳,鲜毛木耳则是指未经干燥处理的毛木耳。
三、质量要求
1、感官要求:毛木耳应具有正常的木耳形态,色泽鲜明,无异味,无杂质。
2、理化指标:毛木耳中的水分、灰分、蛋白质、粗纤维等指标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范围。
3、微生物指标:毛木耳的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农药残留:毛木耳中的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检验方法
NY/T 695-2003标准规定了毛木耳的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等方法。感官检验主要通过观察、闻味等手段进行;理化检验包括水分、灰分、蛋白质等指标的测定;微生物检验则采用相应的培养基和培养条件进行。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1、标志:毛木耳产品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和厂址等信息。
2、包装:毛木耳的包装应符合卫生、安全和环保要求,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易降解。
3、运输:毛木耳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防止污染和变质。
4、贮藏:毛木耳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高温、潮湿和污染。
NY/T 695-2003《毛木耳》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毛木耳生产者和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和销售,消费者在选择毛木耳产品时也应关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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