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305-2017《网上证券交易服务认证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RB/T 305-2017
中文名称:《网上证券交易服务认证要求》
发布日期:2017-01-03
实施日期:2017-08-01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上海贝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发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宝路证券营业部
起草人:金国强、陈华、王勤志、周戟、郭洪涛、庄维、钱之平、李晓红、马刚、花亚峰、周伟新、沈亮、章建平、朱虹、张博嵛、王菲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RB/T 305-2017《网上证券交易服务认证要求》介绍
RB/T 305-2017《网上证券交易服务认证要求》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网上证券交易服务的认证标准,发布日期为2017年1月3日,实施日期为2017年8月1日。
一、服务认证的基本要求
标准规定,网上证券交易服务认证的基本要求包括: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合法性要求服务提供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安全性要求服务提供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和交易安全;有效性要求服务提供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可靠性要求服务提供商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二、服务认证的申请条件
标准规定,申请网上证券交易服务认证的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具备专业的技术团队和服务团队;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三、服务认证的评审程序
标准规定,网上证券交易服务认证的评审程序包括:申请受理、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和认证决定。申请受理阶段,认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资格;文件审查阶段,认证机构对申请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机制等进行审查;现场评审阶段,认证机构对申请机构的技术服务、客户服务等进行现场检查;综合评价阶段,认证机构对申请机构的整体表现进行评价;认证决定阶段,认证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颁发认证证书。
四、服务认证的监督管理
标准规定,获得网上证券交易服务认证的机构需要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认证机构将对获证机构的服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如发现获证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认证机构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服务认证的有效期和续期
标准规定,网上证券交易服务认证的有效期为3年。获证机构在认证有效期届满前,可以向认证机构申请续期。续期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服务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服务认证的变更和注销
标准规定,获证机构在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等方面发生变更时,需要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告,并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程序。如获证机构的经营资格、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认证机构有权注销其认证证书。
七、服务认证的法律责任
标准规定,获证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提供优质的服务。如获证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服务认证的推广和应用
标准鼓励网上证券交易服务提供商积极参与认证,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投资者在选择网上证券交易服务时,可以参考认证结果,选择具有较高信誉和服务质量的机构。
RB/T 305-2017《网上证券交易服务认证要求》作为一项重要的行业标准,对规范网上证券交易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机构和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和遵守该标准,共同推动网上证券交易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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