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306-2022《基于互联网的个人知识服务通用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41306-2022
中文名称:《基于互联网的个人知识服务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22-03-09
实施日期:2022-10-0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归口单位: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4)
起草单位: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行之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科标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柴颖娟、岳高峰、鹿宇明、王志强、王淑敏、徐霞、沈仁奎、黄德毅、黄征宇、王双、李婳婧、王志民、邵光保、裴飞、金春华、吴庆海、谢秋琪、戚菲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服务
GB/T 41306-2022《基于互联网的个人知识服务通用要求》介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41306-2022《基于互联网的个人知识服务通用要求》。该标准于2022年3月9日发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T 41306-2022标准适用于基于互联网的个人知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教育、在线培训、在线咨询、在线翻译、在线医疗等领域。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提供相关服务,都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
二、服务提供者要求
1、资质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2、信息披露:服务提供者应向用户充分披露服务内容、价格、服务期限等信息,保障用户的知情权。
3、用户隐私保护:服务提供者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4、服务质量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服务质量。
三、服务内容要求
1、内容合法性:服务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2、内容准确性:服务内容应真实、准确,避免误导用户。
3、内容更新:服务提供者应定期更新服务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4、内容可访问性:服务内容应易于用户获取和使用,提高服务的可访问性。
四、服务流程要求
1、服务预约:服务提供者应提供便捷的服务预约方式,方便用户预约服务。
2、服务交付:服务提供者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用户提供服务。
3、服务反馈: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服务反馈机制,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4、服务评价:服务提供者应允许用户对服务进行评价,公开透明的展示服务评价结果。
五、监督与处罚
1、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个人知识服务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提供者遵守标准规定。
2、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标准规定的服务提供者,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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