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663-2007《塑封模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4663-2007
中文名称:《塑封模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07-03-12
实施日期:2007-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469-33 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成都尚明工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曹杰、杨亚萍、曹玉堂、胡四海、陶善祥、谢再平、翁史振、刘明华
中国标准分类号:J46模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25.120.30模制设备和铸造设备
GB/T 14663-2007《塑封模技术条件》介绍
GB/T 14663-2007《塑封模技术条件》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自200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塑封模,包括但不限于注塑模具、挤出模具、吹塑模具等。无论是工业生产还是科学研究,只要涉及到塑封模的设计、制造和使用,都应遵循本标准的规定。
二、技术要求
1、设计要求
材料选择:塑封模的设计必须选择适合的材料,以确保模具的强度、硬度和耐磨性。
结构设计:模具的结构设计应考虑产品的成型工艺,确保模具的稳定性和产品的成型质量。
2、制造要求
加工精度:模具的加工精度应达到规定的标准,以保证产品的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
表面处理:模具的表面应进行适当的处理,以提高其耐磨性和耐腐蚀性。
3、检验要求
外观检验:模具的外观应无明显的缺陷,如裂纹、划痕等。
尺寸检验:模具的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性能检验:模具的性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包括硬度、强度等。
三、检验方法
外观检验:采用目测和触感的方法,检查模具的外观质量。
尺寸检验:使用卡尺、量规等工具,测量模具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性能检验:通过硬度计、拉力试验机等设备,测试模具的硬度和强度。
四、验收标准
合格判定:模具的外观、尺寸和性能均符合标准要求,方可判定为合格。
不合格处理:不合格的模具应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
五、包装、贮存和运输
包装:模具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保护,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贮存:模具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运输:模具在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牢靠,防止因颠簸而损坏。
通过遵循本标准的规定,相关企业和技术人员可以确保模具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符合行业标准,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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