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593-2006《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593-2006
中文名称:《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发布日期:2006-01-05
实施日期:2006-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省公安厅
起草人:单大国、潘国光、富海军
中国标准分类号:A92犯罪鉴定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T 593-2006《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介绍
GA/T 593-2006《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准于2006年1月5日发布,并自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
该标准明确了光致发光照相和录像技术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物证的采集与分析等。它为侦查人员提供了一种科学、系统的技术手段,以提高案件侦破的效率和准确性。
2、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对光致发光照相和录像技术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了定义,包括光致发光、照相、录像等关键概念,确保了行业内术语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3、设备和材料
标准详细规定了进行光致发光照相和录像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包括光源、照相设备、录像设备等,并对这些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进行了明确。
4、操作程序
该标准对光致发光照相和录像的操作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现场勘查、物证采集、设备设置、曝光时间控制等关键步骤,确保了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5、结果分析
标准还对光致发光照相和录像结果的分析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图像的解读、数据的处理和结果的评估等,以确保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安全与防护
在操作过程中,安全与防护是不可忽视的一环。标准对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现场的安全防护等进行了规定,以保障操作人员和现场的安全。
二、标准的意义
GA/T 593-2006《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刑事侦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规范了光致发光照相和录像技术的应用,还为侦查人员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有助于提高案件侦破的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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