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T 0083.3-2002《机要通信业务单据格式 第3部分:路单》基本信息
标准号:YZ/T 0083.3-2002
中文名称:《机要通信业务单据格式 第3部分:路单》
发布日期:2002-10-16
实施日期:2002-12-01
发布部门:国家邮政局
提出单位:国家邮政局公众服务部
归口单位:国家邮政局科学研究规划院
起草单位:湖南省邮电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刘勤、曾嵘
中国标准分类号:M81邮政网路体制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40邮政服务
YZ/T 0083.3-2002《机要通信业务单据格式 第3部分:路单》介绍
国家邮政局于2002年10月16日发布了《机要通信业务单据格式 第3部分:路单》(YZ/T 0083.3-2002)标准。
一、标准的主要规定
1、适用范围
YZ/T 0083.3-2002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机要通信业务单据,包括路单的制作、填写、传递等环节。
2、路单的格式
标准规定了路单的基本格式,包括路单的尺寸、颜色、字体等。路单的尺寸为A4纸大小,颜色为白色或浅黄色,字体为宋体或黑体,字号为小四号。
3、路单的内容
标准对路单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发件单位:指明发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收件单位:指明收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机要文件名:列出机要文件的名称、份数、页数等详细信息。
传递方式:明确机要文件的传递方式,如快递、专车、专人等。
传递时间:指明机要文件的发送时间、到达时间等。
签字盖章:发件单位和收件单位的负责人或经办人需在路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证明文件的传递过程。
4、路单的填写要求
字迹清晰:填写路单时,字迹要清晰可辨,避免涂改。
内容准确: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误导性的信息。
格式规范:按照标准规定的格式填写路单,不得随意更改。
5、路单的传递与保管
传递安全:机要文件在传递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止丢失、泄露。
保管规范:路单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泄露。
二、标准的实施意义
YZ/T 0083.3-2002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机要通信业务的操作流程、提高业务效率、保障信息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统一的业务单据格式,各地邮政部门在业务处理上的一致性得到了加强,业务效率得到了提升。规范的填写要求和传递、保管规定,也有助于防止信息的丢失和泄露,保障了国家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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