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046-2017《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1046-2017
中文名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17-04-10
实施日期:2017-06-01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归口单位:上海市服务标准化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市质量协会、上海巾帼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好帮手社区服务发展中心、上海爱君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拇指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谢玲丽、唐晓芬、刘琪、朱文群、赵建德、贾明德、许忠伟、张宝霞、蒋曙东、周珏珉、张琴英、季臻、夏君、魏强、李尉、曹玲、杨济平、徐赟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30消费者服务
DB31/T 1046-2017《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介绍
DB31/T 1046-2017《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份关于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
标准规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尊重雇主,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2、专业技能与知识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包括家庭保洁、烹饪、照顾老人、照顾儿童、洗涤熨烫等方面的技能。
3、个人素质与形象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形象,包括仪表端正、言谈举止得体、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等。
4、健康与安全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体检,了解并掌握家庭安全知识,确保自身和雇主家庭的安全。
5、服务流程与规范
标准对家政服务的流程和规范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服务前的准备工作、服务过程中的操作规范、服务结束后的清理工作等。
6、质量评价与改进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质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自我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二、标准的意义
1、提升服务质量
通过规范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2、保障消费者权益
标准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促进行业发展
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家政服务行业,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通过标准的规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三、标准实施与监督
1、标准实施
家政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其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2、行业监管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管,确保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3、社会监督
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力量应积极参与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督,共同推动标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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