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防护鞋”的标准号是:LD 32-1992
LD 32-1992《高温防护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于1992-04-03发布,并于1992-10-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福建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冶金工业部全环保研究院;起草人是姚深、蔡名义、刘昌懿、吴振华、陈建 。
“高温防护鞋”介绍
高温防护鞋是为了适应极端高温环境而设计的专用工作鞋,它们通常采用耐高温材料如皮革、橡胶或特殊合金制成,能够保护穿鞋者免受烫伤。这些鞋子具备良好的隔热性能,可以承受一定程度的热源,例如熔融金属飞溅或炉边的高温。
此类防护鞋除了拥有隔热功能外,还往往配备有增强的耐磨损和抗穿透能力,以应对在高温作业环境中可能出现的机械损伤风险。它们的设计也兼顾舒适性和防滑性,确保在长时间工作中保持足部的稳定性和减轻疲劳。为了提升安全系数,某些高温防护鞋还配有防火或防油的特殊涂层处理,进一步增强了对穿戴者的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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