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的标准号是:GB/T 29187-2012
GB/T 29187-2012《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12-10发布,并于2013-03-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海尔集团公司、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卓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起草人是康键、汤万金、吴芳、李钊、韩立英、陈明海、宋照伟、崔劲、胡智、朱军、毛守勇、 。
“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介绍
品牌评价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旨在确定和分析品牌在市场上的强度、价值以及与竞争对手相比的优势。它不仅涉及财务分析,如品牌产生的净利润或其对顾客购买决策的影响,也包括品牌的认知度、忠诚度、关联性和感知质量等方面。品牌价值评价通常基于一系列定量和定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份额、品牌忠诚度、品牌知名度、品牌标识和声誉等指标。
在品牌价值评价要求方面,首先需要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一致性。为此,通常会采用标准化的评价模型和方法,如Interbrand、BrandZ等公认的品牌价值评估模型。这些模型通过综合考量品牌的市场表现、财务数据以及消费者研究等多个维度来估算品牌价值。品牌价值评价应注重长期的品牌绩效而非短期内的波动,因为品牌建设和维护是一个长期的战略过程。评价结果应该能反映品牌在不同市场环境中的适应性和竞争力,从而为企业提供关于如何最有效地管理和投资于其品牌资产的策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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