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491-1995《煤矿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通用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MT 491-1995
中文名称:《煤矿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1995-12-18
实施日期:1996-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提出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机车分会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起草人:刘学斌、李跃宇、曹宏疆
中国标准分类号:D98煤矿专用设备器材
MT 491-1995《煤矿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通用技术条件》介绍
MT 491-1995《煤矿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通用技术条件》是中国煤矿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于1995年12月18日发布,并于199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MT 491-1995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使用的防爆蓄电池电机车,包括运输煤炭、矸石、物料和人员的电机车。该标准规定了防爆蓄电池电机车的基本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安全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二、防爆性能要求
1、电机车的防爆结构设计应符合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的规定。
2、电机车的防爆标志应符合GB 3836.1-2010的规定,并在产品明显位置进行标识。
3、电机车的防爆性能应通过国家认可的防爆检验机构的检验,并取得相应的防爆合格证书。
三、技术性能要求
1、电机车的牵引力、速度、爬坡能力等性能指标应满足煤矿井下运输的实际需求。
2、电机车的电池容量、充电时间、续航里程等指标应满足煤矿井下运输的连续作业要求。
3、电机车的制动系统、照明系统、信号系统等辅助设施应安全可靠,满足煤矿井下运输的安全要求。
四、安全性能要求
1、电机车的设计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电机车在煤矿井下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电机车的电气系统应具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过热保护等安全保护功能。
3、电机车的驾驶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视野,确保驾驶员的安全操作。
五、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1、电机车的防爆性能、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应按照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2、电机车的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并按照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进行。
3、电机车的生产厂商应定期对产品进行自检,并按照标准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MT 491-1995《煤矿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通用技术条件》作为中国煤矿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对煤矿防爆蓄电池电机车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定。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电机车的使用效率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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