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684-2016《人造生态环保鱼礁》基本信息
标准号:DB21/T 2684-2016
中文名称:《人造生态环保鱼礁》
发布日期:2016-09-27
实施日期:2016-11-27
发布部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大连源正海物实业有限公司,大连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张世平、陈静平、由旦玉、张权、李静、王军、徐磊
中国标准分类号:B56水产、渔业用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165.150
DB21/T 2684-2016《人造生态环保鱼礁》介绍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9月27日发布了DB21/T 2684-2016《人造生态环保鱼礁》标准,该标准自2016年11月27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DB21/T 2684-2016《人造生态环保鱼礁》标准规定了人造生态环保鱼礁的定义、分类、设计要求、施工与验收、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定义与分类
根据标准规定,人造生态环保鱼礁是指人工构建的、具有生态功能的、用于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的设施。该标准将人造生态环保鱼礁分为两大类:固定式和浮动式。固定式鱼礁适用于较深水域,而浮动式鱼礁适用于较浅水域。
三、设计要求
标准对人造生态环保鱼礁的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尺寸规格等方面。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抗腐蚀性和生态友好性;结构设计应考虑水流、水深、地形等因素,以确保鱼礁的稳定性和生态效果;尺寸规格应满足不同鱼类栖息和繁殖的需要。
四、施工与验收
人造生态环保鱼礁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遵循环保、安全的原则。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材料质量、施工精度和施工进度。施工完成后,应按照标准规定进行验收,确保鱼礁的质量和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五、维护与管理
为确保人造生态环保鱼礁的长期稳定运行,标准提出了维护与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定期检查、清洁、维修等方面的内容。维护人员应定期对鱼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清洁工作应根据水质、生物附着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维修工作应遵循最小干预原则,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六、环保与效益
人造生态环保鱼礁的建设与运行,对于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人工构建鱼礁,可以为鱼类提供栖息地和繁殖场所,增加鱼类种群数量;鱼礁还可以改善水质、减缓水流、降低沉积物浓度等,对水域生态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DB21/T 2684-2016《人造生态环保鱼礁》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为辽宁省乃至全国的人造生态环保鱼礁建设与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提高鱼礁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该标准的推广与应用,也将为其他地区的生态修复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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