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937-1997《视听业务的保密系统》基本信息
标准号:YD/T 937-1997
中文名称:《视听业务的保密系统》
发布日期:1997-11-28
实施日期:1998-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提出单位: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
归口单位: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
起草单位:邮电部数据通信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张泽忠
中国标准分类号:M19通信网设备互通技术要求和通信网借口
YD/T 937-1997《视听业务的保密系统》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于1997年11月28日发布了YD/T 937-1997《视听业务的保密系统》标准,该标准自199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YD/T 937-1997《视听业务的保密系统》标准主要规定了视听业务保密系统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等方面内容。
二、技术要求
1、保密性能要求
标准规定了视听业务保密系统应具备的保密性能要求,包括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存储的安全性和处理的安全性。这些要求确保了视听业务在不同环节的信息安全。
2、加密技术要求
为了实现视听业务的保密,标准对加密技术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加密算法的选择、密钥管理、加密强度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要求有助于提高视听业务的保密性能。
3、认证技术要求
标准还规定了视听业务保密系统中的认证技术要求,包括用户身份认证、设备认证等方面。这些认证技术有助于确保视听业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安全审计要求
为了对视听业务保密系统进行有效监管,标准提出了安全审计要求。包括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审计记录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要求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视听业务保密系统中的安全问题。
三、测试方法
标准对视听业务保密系统的测试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等方面。这些测试方法有助于评估视听业务保密系统的性能和安全性,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四、检验规则
为了确保视听业务保密系统的质量,标准提出了检验规则。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周期等方面的规定。这些检验规则有助于对视听业务保密系统进行有效的监管和评估。
YD/T 937-1997《视听业务的保密系统》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视听业务的保密系统、保障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强视听业务保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视听业务的保密性能,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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