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74-2006《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基本信息
标准号:HJ/T 274-2006
中文名称:《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06-06-02
实施日期:2006-09-01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标准分类号: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环境保护
HJ/T 274-2006《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介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发布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评价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园区规划与布局
本标准明确了园区规划与布局的基本原则,包括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保障生态安全等。对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2、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
本标准强调了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园区内企业实现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
3、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
本标准对园区内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等。要求园区内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加强污染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4、绿色生产与清洁生产
本标准鼓励园区内企业采用绿色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5、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
本标准要求园区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园区建设的透明度和社会责任感。
二、标准实施与评价
本标准实施后,园区建设与管理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评价体系,定期对园区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确保标准的落实和执行。
三、标准的意义与影响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工业园区的绿色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本标准,可以引导园区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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