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77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5773-2008
中文名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
发布日期:1995-12-08
实施日期:2009-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水利部
归口单位: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起草单位: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江水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上中游管理局、黄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等
起草人:段巧甫、刘万铨、苏仲仁、周录随、范起敬、郭索彦、鲁胜力、宁堆虎、张长印、陈法扬、余新晓、陈丽华
中国标准分类号:B11土壤、水土保持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土质、土壤学
GB/T 1577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1577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该标准于1995年12月8日发布,并于200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规定内容
1、验收条件:标准规定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在申请验收前应满足的条件,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要求。
2、验收程序:明确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验收程序,包括申请、审核、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综合评价等环节。
3、验收标准: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验收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工程质量、效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
4、验收方法:提出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验收的方法和步骤,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效益评估等。
5、验收报告:规定了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内容、格式、审核程序等。
6、验收明确了验收结论的判定标准,包括合格、不合格、有条件合格等。
二、标准的意义
1、规范验收工作:GB/T 1577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方法,有利于提高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保障工程质量:通过明确验收条件和标准,有助于确保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质量,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3、促进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水土保持事业的健康发展。
4、保护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对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工程的生态效益。
GB/T 1577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促进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广和应用这一标准,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验收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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