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366-2009《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2366-2009
中文名称:《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09-05-06
实施日期:2009-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清华大学
起草人:董晓媛、赵朝义、逄征虎、王金玉、王益谊、杨锐、陆锡林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20标准化总则
GB/T 12366-2009《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介绍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12366-2009《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该标准于2009年5月6日发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
一、标准规定内容
1、标准化工作的目标
标准明确了综合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力等。
2、标准化工作的原则
标准提出了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如合法性、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等。
3、标准化工作的范围
标准规定了综合标准化工作的范围,包括产品设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等多个方面。
4、标准化工作的方法
标准介绍了综合标准化工作的方法,如市场调研、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等。
5、标准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标准对综合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6、标准化工作的评价与改进
标准提出了综合标准化工作的评价方法和改进措施,以持续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效果。
二、标准的意义
1、提高产品质量
通过标准化工作,企业可以制定统一的产品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降低生产成本
标准化工作有助于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3、提升企业竞争力
标准化工作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标准化工作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GB/T 12366-2009《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为我国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落实标准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标准化水平,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