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90-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基本信息
标准号:HJ/T 390-2007
中文名称:《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
发布日期:2007-06-25
实施日期:2008-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委员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50移动源排放限值
HJ/T 390-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介绍
HJ/T 390-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该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HJ/T 390-2007标准适用于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该标准不适用于柴油车和其他类型的机动车。
二、技术要求
1、控制系统性能要求
标准规定了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应满足的性能要求,包括:控制系统应能有效减少燃油蒸发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系统应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控制系统应能在规定的工作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
2、控制系统结构要求
标准对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的结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控制系统应具备必要的传感器和执行器;控制系统应具备故障检测和诊断功能;控制系统应具备与车辆其他系统的通信功能。
3、控制系统安全要求
标准强调了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的安全要求,包括:控制系统应具备过载保护功能;控制系统应具备短路保护功能;控制系统应具备电磁兼容性。
三、试验方法
1、性能试验
标准规定了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性能试验的方法,包括:排放量测试;控制系统稳定性测试;控制系统可靠性测试。
2、结构试验
标准规定了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结构试验的方法,包括:传感器和执行器的性能测试;故障检测和诊断功能测试;通信功能测试。
3、安全试验
标准规定了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安全试验的方法,包括:过载保护功能测试;短路保护功能测试;电磁兼容性测试。
四、检验规则
标准明确了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的检验规则,包括: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自检;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准对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HJ/T 390-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的生产和使用,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该标准,共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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