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907-2012《网店信用评估要素指南》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907-2012
中文名称:《网店信用评估要素指南》
发布日期:2013-01-23
实施日期:2013-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归口单位:商务部
起草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起草人:赵萍、关利欣、王京刚、宋思源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20商业和工业建筑物
SB/T 10907-2012《网店信用评估要素指南》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3年1月23日发布了SB/T 10907-2012《网店信用评估要素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标准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指南》适用于各类网店信用评估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网店经营者以及其他相关方。标准旨在为这些相关方提供统一、科学的信用评估方法和标准,以提高信用评估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信用评估要素
1、基本信息:包括网店的注册信息、经营主体信息、经营许可信息等。
2、经营行为:涉及网店的交易行为、售后服务、物流服务等方面。
3、信用记录:包括网店的信用评价、投诉记录、违规记录等。
4、信用等级:根据网店的信用评估结果,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信用等级。
5、信用信息披露:要求网店经营者公开披露信用信息,以便于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三、信用评估方法
1、定性评估:通过专家评审、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网店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性分析。
2、定量评估:利用统计学方法,对网店的信用要素进行量化分析,得出信用评分。
两种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以提高信用评估的准确性。
四、信用等级划分
1、五星级:信用优秀,无不良记录。
2、四星级:信用良好,偶有小额违规记录。
3、三星级:信用一般,违规记录较多。
4、二星级:信用较差,违规记录严重。
5、一星级:信用极差,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五、信用信息披露要求
1、网店基本信息:包括注册信息、经营主体信息、经营许可信息等。
2、信用评估结果:包括信用评分、信用等级等。
3、信用记录:包括信用评价、投诉记录、违规记录等。
六、监督管理
《指南》明确了信用评估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网店经营者等各方在信用评估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信用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SB/T 10907-2012《网店信用评估要素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网店信用评估行为、提高信用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该标准,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