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52-2007《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基本信息
标准号:HJ/T 352-2007
中文名称:《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07-07-12
实施日期:2007-08-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信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标准分类号: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环境保护
HJ/T 352-2007《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HJ/T 352-2007《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于2007年7月12日发布,并于同年8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涉及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的传输和交换活动。这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及负责监控和管理这些排放单位的环保部门。
2、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与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和交换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如“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交换”等,为标准的理解和执行提供了基础。
3、技术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和数据交换等方面。
4、数据格式和编码规则
为了实现不同系统和设备之间的有效通信,本标准规定了统一的数据格式和编码规则。这有助于减少数据传输过程中的错误和误解,提高信息交换的效率。
5、系统接口
标准还对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接口进行了规范,包括硬件接口和软件接口。这有助于不同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确保信息的顺利传输和交换。
6、安全性和保密性
考虑到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的敏感性,本标准对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提出了要求。这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和审计追踪等措施,以保护信息不被非法访问和篡改。
二、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环境污染源监控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环保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信息,还能够促进环保法规的执行和环境质量的改善。统一的技术规范也有助于降低企业在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维护方面的成本,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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