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833-2015《地理标志产品 乌珠穆沁羊肉》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5/T 833-2015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乌珠穆沁羊肉》
发布日期:2015-02-10
实施日期:2015-05-10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5/T 833-2015《地理标志产品 乌珠穆沁羊肉》介绍
DB15/T 833-2015《地理标志产品 乌珠穆沁羊肉》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自2015年2月10日起实施。
一、地理标志产品定义
乌珠穆沁羊肉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乌珠穆沁旗行政区域内,采用特定养殖方式和加工工艺生产的羊肉。其具有独特的地理特征和品质特性,是地理标志产品。
二、养殖环境与条件
标准对乌珠穆沁羊肉的养殖环境和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养殖区域必须位于乌珠穆沁旗行政区域内,且该地区具有适宜的气候、土壤和水源条件。羊只的饲养管理要遵循自然放牧和合理补饲的原则,确保羊只健康成长。
三、屠宰及加工工艺
乌珠穆沁羊肉的屠宰和加工工艺也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屠宰过程中,要遵循动物福利和食品安全的原则,确保羊肉的新鲜度和品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条件,以保证羊肉的口感和营养价值。
四、产品检验与质量要求
DB15/T 833-2015标准对乌珠穆沁羊肉的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进行了明确。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等,以确保羊肉的安全性和卫生性。质量要求则涵盖了羊肉的颜色、气味、口感等方面,以满足消费者的期望。
五、产品标识与追溯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乌珠穆沁羊肉品牌形象,标准对产品的标识和追溯也提出了要求。产品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择。追溯体系的建立则有助于在出现问题时,快速定位问题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DB15/T 833-2015《地理标志产品 乌珠穆沁羊肉》这一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乌珠穆沁羊肉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提升乌珠穆沁羊肉的品牌形象,推动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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