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生产场所放射防护要求”的标准号是:GBZ 139-2019
GBZ 139-2019《稀土生产场所放射防护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9-09-27发布,并于2020-04-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起草人是孙全富、李小亮、侯长松、卓维海、崔宏星、雷淑洁、陈以水、文湘闽、李红、朱国祯、彭俊哲、靳容。
“稀土生产场所放射防护要求”介绍
稀土生产场所的放射防护要求旨在保障工作人员与环境安全,预防放射性污染。在稀土提取和处理过程中,会涉及使用具有放射性的物质或设备,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以降低辐射对人员健康的潜在风险。这些措施包括设立专门的防护区域、安装监测设备来实时监控辐射水平,并确保所有操作人员接受适当的辐射安全培训。
稀土生产企业需遵守相应的国家法规和国际标准,建立一套完善的放射防护管理体系。这不仅包括工作场所的设计要符合防护规范,例如合理布局以限制辐射源的暴露范围,还包括制定紧急应对计划,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企业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评估他们因工作环境而可能受到的放射性影响,并对防护设施和程序进行定期审查和维护,以确保长期的运行安全。通过这些举措,可以有效减少放射性物质对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