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设置规范和要求”的标准号是:DB31/ 528-2011
DB31/ 528-2011《应急避难场所标志设置规范和要求》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04-11发布,并于2011-08-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上海市民防科学研究所;起草人是徐瑞龙、郦璐。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设置规范和要求”介绍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特别是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时为民众提供暂时避难的场所。为了确保民众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这些场所,标志设置的规范和要求尤为重要。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志应清晰明了,具有高可见性和易识别性,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即便是儿童或老年人也能够迅速辨认和使用。
标志应使用耐候性强的材料制作,以抵抗恶劣气候的影响,并采用国际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图示设计,如使用通用的安全色和符号,避免文化和语言差异带来的理解障碍。标志的位置设置也应符合规范,通常应安装在人们容易看到的地方,比如避难场所入口附近以及通往避难场所的主要路口和路径上,确保即使在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也能被识别。通过这样的设置,应急避难场所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其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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