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 1134-2014《机动车和驾驶证件电子影像档案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1134-2014
中文名称:《机动车和驾驶证件电子影像档案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14-02-21
实施日期:2014-02-2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等
起草人:邹伟、江海龙、潘康、季君、是建荣、张捷、金永俊、陈飞、邹坚敏
中国标准分类号:R85交通信息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信息技术应用
GA/T 1134-2014《机动车和驾驶证件电子影像档案技术规范》介绍
《机动车和驾驶证件电子影像档案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一、本标准的主要规定
1、电子影像档案的定义和分类
本标准明确了电子影像档案的定义,即利用电子技术将机动车和驾驶证件的相关信息转化为电子信息,进行存储和管理。将电子影像档案分为机动车电子影像档案和驾驶证件电子影像档案两大类。
2、电子影像档案的采集和制作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影像档案的采集和制作方法,包括采集工具、采集环境、采集流程等。要求采集过程要保证影像的清晰度、完整性和真实性,以满足后期的管理和应用需求。
3、电子影像档案的存储和管理
本标准对电子影像档案的存储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存储格式、存储介质、存储时间等。要求建立完善的电子影像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4、电子影像档案的查询和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影像档案的查询和应用方式,包括查询权限、查询流程、应用场景等。要求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利用电子影像档案,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交通安全。
二、实施意义
1、提高交通管理效率
通过电子影像档案的应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快速查询和调阅机动车和驾驶证件信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2、保障交通安全
电子影像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可以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更加准确、全面的机动车和驾驶证件信息,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3、促进信息化建设
本标准的实施,将推动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为实现智能化交通管理奠定基础。
《机动车和驾驶证件电子影像档案技术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交通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加强电子影像档案的建立、管理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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