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G/T 371-2012《集中式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基本信息
标准号:JG/T 371-2012
中文名称:《集中式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
发布日期:2012-04-01
实施日期:2012-08-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提出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归口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广州柏克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联信电源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三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宝星电器(上海)有限公司、浙江韦德电子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银玲、董国民、罗蜂、李多山、隋学礼、李雪佩、董宇松、汤威、郑旺发、徐海波、周熙文、李强、陈胜孟
中国标准分类号:K90电工生产设备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29.020电气工程综合
JG/T 371-2012《集中式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介绍
《集中式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JG/T 371-2012),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
一、适用范围
JG/T 371-2012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中使用的集中式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该标准包括了应急电源装置的分类、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方面的规定。
二、分类
1、类型A:适用于一般场所,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2、类型B:适用于特殊场所,具有更高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3、类型C:适用于特定场所,具有特定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要求。
三、性能要求
1、蓄电池性能:蓄电池应具有足够的容量,以满足应急电源系统的负荷需求。同时,蓄电池应具有良好的充放电性能、充放电效率和循环寿命。
2、转换设备性能:转换设备应能在主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至应急电源,保证关键设备的连续供电。
3、控制系统性能:控制系统应能对应急电源系统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4、安全性能:应急电源系统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充保护等安全功能。
四、试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蓄电池性能试验、转换设备性能试验、控制系统性能试验等试验方法,以验证应急电源系统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五、检验规则
1、型式检验:对集中式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进行型式检验,以确保其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2、出厂检验:对每台出厂的应急电源装置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合格。
3、定期检验:对已投入使用的应急电源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六、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1、标志:应急电源装置应有清晰的产品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2、包装:产品应采取适当的包装方式,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3、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产品受到损坏。
4、贮存: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以保证其性能稳定。
JG/T 371-2012《集中式蓄电池应急电源装置》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应急电源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强应急电源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维护,确保关键设施和设备在突发事件或电网故障等情况下的电力供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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