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T 10813-2012《购物中心业态组合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813-2012
中文名称:《购物中心业态组合规范》
发布日期:2012-12-20
实施日期:2013-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九洲远景(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凯德商用房产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永旺梦乐城(中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泽亚、董博、裴亮、武瑞玲、胡进、曲德君、范征、杨泽轩、李满、邴雪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SB/T 10813-2012《购物中心业态组合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SB/T 10813-2012《购物中心业态组合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商务部于2012年12月20日发布了《规范》,并自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业态分类
《规范》首先对购物中心内的业态进行了分类,明确了不同业态的定义和特点。这包括但不限于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餐饮服务、娱乐设施等。通过明确的分类,有助于购物中心在规划和运营过程中,更好地整合资源,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2、业态组合原则
《规范》提出了购物中心业态组合的基本原则,包括多样性、互补性、合理性和动态性。这些原则旨在指导购物中心在业态选择和布局上,实现功能的互补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提升整体的商业价值。
3、业态布局要求
在业态布局方面,《规范》提出了具体的设计要求,包括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动线的流畅性、业态之间的协调性等。这些要求有助于购物中心创造一个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4、业态管理与服务
《规范》还对购物中心的业态管理和服务提出了要求,包括业态的准入标准、服务质量的监控、顾客投诉的处理等。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购物中心内各业态的规范运营,提升购物中心的整体服务质量。
二、《规范》的实施意义
《规范》的实施对于购物中心的业态组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不仅有助于提升购物中心的竞争力,还能够促进购物中心与周边社区的和谐发展,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规范》的实施也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购物中心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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