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标准号是:NY/T 666-2003
NY/T 666-2003《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3-04-01发布,并于2003-05-15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农业部微水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起草人是钟挺、施可造。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介绍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与效率。在开始任何操作之前,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彻底的安全训练,熟悉设备结构和操作方法。定期的维护检查是不可或缺的,它有助于及早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故障发生,保障系统的稳定性。
进一步的操作注意事项包括,在启动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前,要仔细检查所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到位并且功能正常。操作人员需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滑鞋、防水手套和头盔等,并在操作过程中保持警觉,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同时,应严格按照设定的程序启动和关闭机器,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的损害或安全事故。
通过遵循以上安全操作规程,可以有效提升微型水力发电设备的运行安全性和维护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发电过程的可靠性和经济性。这些规程对于防止意外事故和维护人员的健康至关重要,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微型水力发电的整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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