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S/T 483.1-2016《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 第1部分:个人基本健康信息登记》基本信息
标准号:WS/T 483.1-2016
中文名称:《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 第1部分:个人基本健康信息登记》
发布日期:2016-07-12
实施日期:2016-12-15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第四军医大学卫生信息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上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
起草人:徐勇勇、刘丹红、王霞、杨鹏、潘峰、沈丽宁、吴凡、胡建平、汤学军、张黎黎
中国标准分类号:C07电子计算机应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WS/T 483.1-2016《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 第1部分:个人基本健康信息登记》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7月12日发布了WS/T 483.1-2016《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 第1部分:个人基本健康信息登记》(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同年12月15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是针对个人基本健康信息的记录和管理而制定的,它规定了健康档案共享文档的格式、内容和结构,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交换性。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中记录和共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
二、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首先明确了一系列与健康档案共享文档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包括“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健康档案共享文档”、“个人健康档案”等,为理解和实施标准提供了基础。
2、范围
标准规定了个人基本健康信息登记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健康检查信息等。
3、信息分类
本标准将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分为多个类别,如基本信息、医疗信息、体检信息等,并对每一类信息的记录内容和格式进行了详细规定。
4、数据元定义
数据元是构成健康档案的基本单位,本标准对数据元进行了定义,包括数据元的标识、名称、定义、数据类型、值域等属性。
5、数据元值域
对于数据元中的值域,标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确保了信息的标准化和一致性。
6、记录格式和编码
标准规定了健康档案记录的格式要求,包括数据的存储格式、编码规则等,以便于信息的共享和交换。
7、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考虑到个人健康信息的敏感性,本标准特别强调了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三、实施要求
1、培训和教育
为了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标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2、系统改造
医疗卫生机构需要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对现有的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以满足标准的规范。
3、持续改进
标准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持续改进个人基本健康信息的记录和管理,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WS/T 483.1-2016《健康档案共享文档规范 第1部分:个人基本健康信息登记》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在个人健康信息管理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通过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不仅提高了健康档案的质量和可利用性,也为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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