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F 545.1-2005《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基本信息
标准号:XF 545.1-2005
中文名称:《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发布日期:2005-06-23
实施日期:2005-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国标准分类号:C81火警监视、报警与消防调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10灭火
XF 545.1-2005《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于2005年6月23日发布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以下简称“标准”),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XF 545.1-2005》是中国消防车辆动态管理领域的基础性标准,该标准涵盖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二、技术要求
1、功能要求
标准对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的功能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能够实时监控消防车辆的位置、速度、方向等动态信息;支持与消防指挥中心的通信,实现信息的双向传输;具备故障诊断和报警功能,确保车辆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
2、性能指标
标准规定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的性能指标,如:定位精度、通信距离、数据传输速率等;抗干扰能力,确保在复杂环境下的稳定运行;电源适应性,包括电池续航能力和外部电源接口的兼容性。
3、结构和材料
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的结构设计和材料选择也受到标准的规定,要求:结构稳定,能够适应各种恶劣环境;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环保和安全标准;设备的物理尺寸和重量应满足安装和运输的要求。
三、试验方法
标准详细描述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的试验方法,包括:
1、功能测试,验证终端机的各项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2、性能测试,评估终端机的性能指标是否达标;
3、环境适应性测试,确保设备在各种环境下的可靠性。
四、检验规则
标准规定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的检验规则,包括:
1、出厂检验,确保每台设备在出厂前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
2、型式检验,对新产品或改进后的产品进行全面的测试;
3、定期检验,对在用设备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维护。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标准要求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应有明显的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安全警示标志,提醒用户注意操作安全。
2、包装
标准对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的包装提出了要求,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包装设计应便于设备的装卸和运输。
3、运输
标准规定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的运输条件,包括: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冲击;应采取防潮、防湿、防腐蚀等措施。
4、贮存
标准还对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的贮存条件进行了规定,要求:贮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避光;应定期检查设备状态,防止设备损坏。
《XF 545.1-2005》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消防车辆的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可以确保消防车辆在关键时刻能够迅速、准确地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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