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4706.1-2005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05-08-26
实施日期:2006-08-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验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起草人:马德军、侯全舵、彭咏添、周晓明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20家用品安全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介绍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下简称“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本标准于2005年8月26日发布,并于2006年8月1日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电热器、电动器具、电光源等。这些电器在家庭、办公室、学校等环境中使用。
二、主要规定内容
1、安全要求
电气安全:涉及绝缘、接地、过载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以防止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
机械安全:包括防止机械伤害的要求,如锐边和锐角的处理,以及防止用户接触危险部件的设计。
热安全:规定了电器在正常使用和故障状态下的温度限制,以防止烫伤和火灾。
化学安全:涉及电器材料的化学稳定性和毒性,确保不会产生有害化学物质。
2、测试方法
本标准还提供了一系列的测试方法,用于验证电器是否符合上述安全要求。这些测试方法包括电气测试、机械测试和环境测试等,确保电器在各种条件下都能保持安全性能。
3、标记和说明
电器必须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标记和提供使用说明。这包括产品标识、警告标识和操作手册,以便用户正确、安全地使用电器。
三、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家用电器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和财产安全,还促进了电器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通过遵守这些通用要求,制造商可以确保其产品在全球市场上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为家用电器的安全性能设定了明确的规范。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制造商可以提高产品的安全性,而消费者则可以更加放心地使用这些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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