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27615-2011《有害生物报告指南》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7615-2011
中文名称:《有害生物报告指南》
发布日期:2011-12-30
实施日期:2012-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1)
归口单位: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1)
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河南省植保植检站
起草人:王福祥、刘慧、韩世平、蔡聪、毛红燕、白小东、项宇、朱莉
中国标准分类号:B16植物检疫、病虫害防治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农业和林业综合
GB/T 27615-2011《有害生物报告指南》介绍
《有害生物报告指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27615-2011。该标准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并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T 27615-2011《有害生物报告指南》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有害生物报告工作。无论是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还是城市绿化等各个领域,只要涉及到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和防控,都需要遵循该标准的规定。
二、报告内容
1、报告单位:报告单位应明确,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
2、报告时间:报告时间应具体到年月日时分,确保报告的时效性。
3、报告地点:报告地点应详细到具体的乡镇、街道或区域,便于准确定位。
4、报告人:报告人应提供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沟通和核实。
5、有害生物种类:报告应明确指出有害生物的种类,如昆虫、植物、动物等。
6、有害生物数量:报告应提供有害生物的数量或密度,便于评估危害程度。
7、危害程度:报告应评估有害生物的危害程度,如轻度、中度、重度等。
8、采取措施:报告应说明已采取的措施,如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
9、建议措施:报告应提出针对当前情况的建议措施,如加强监测、扩大防治范围等。
三、报告流程
1、发现有害生物:监测人员或公众发现有害生物后,应立即进行初步判断。
2、初步报告:初步报告应包括有害生物种类、数量、危害程度等基本信息。
3、现场调查: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报告内容。
4、详细报告: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编制详细报告,包括采取措施和建议措施。
5、报告审核:报告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报告发布:审核通过后,报告应及时发布,通知相关部门和公众采取相应措施。
四、标准意义
GB/T 27615-2011《有害生物报告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它规范了报告内容和流程,提高了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它明确了各方责任,加强了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它有助于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有害生物防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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