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1/ 637-2015《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1/ 637-2015
中文名称:《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06-01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DB11/ 637-2015《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介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DB11/637-2015《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房屋和在建房屋的结构安全性鉴定。
2、术语和定义:《标准》对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中的相关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如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危险房屋等。
3、鉴定原则:《标准》明确了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等。
4、鉴定程序:《标准》规定了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的具体程序,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结构分析、安全性评定等环节。
5、鉴定方法:《标准》提出了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的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分析、现场检测、非破坏性检测等。
6、安全性评定:《标准》对房屋结构安全性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安全性等级划分、评定依据、评定方法等。
7、鉴定报告:《标准》要求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应出具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建议措施等内容。
8、法律责任:《标准》明确了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违反鉴定程序、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标准》的实施意义
1、提高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工作,提高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房屋安全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2、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对房屋结构安全性的鉴定,及时发现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有效预防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促进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为房屋安全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DB11/637-2015《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工作,提高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标准》,加强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房屋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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