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评价规范”的标准号是:GB/T 42362-2023
GB/T 42362-2023《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评价规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3-03-17发布,并于2023-07-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长安大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地质局、华北科技学院、七台河市塌陷监测防治工程研究所;起草人是孙伟、张德强、孙乃泉、梁凯、郝春明、方向清、纪万斌、赵慧、白光宇、申文金、何培雍、王议、李佳、张进德、田磊、马冬梅、裴圣良。
“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评价规范”介绍
矿区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危害程度评价规范是一套旨在评估和预测矿区活动中地下水系统可能遭受损害及其对环境和社会影响的指导准则。这些规范通常基于地质学、水文学和环境科学的基本原理,结合具体的采矿条件和现场数据来制定。通过采用一系列标准化的评价方法和技术,该规范帮助矿业企业及相关监管机构识别和量化由于采矿活动引起的地下水含水层潜在破坏,以及这种破坏可能造成的后果。
在执行这一评价时,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地下水的流动性、含水层的厚度与性质、采矿作业的深度和范围、以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地下水依赖生态系统。规范会建议实施一系列的监测措施,比如水位观测、水质测试和地面沉降分析。这些监测结果将用于判断地下水系统的健康状况,并在必要时提出补救措施,以减轻或预防进一步的环境退化。
评价规范还会涉及风险评估模型的建立和应用,以预测不同采矿方案对地下水资源的潜在影响。这要求评价工作不仅要考虑即时的环境效应,还要有前瞻性地考虑到长期和间接的影响。例如,地下水位的下降可能导致地表生态的变化,甚至影响到远离矿区的水源供应。因此,规范强调了跨学科协作的重要性,以确保从多角度全面评估含水层破坏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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