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F/T 1192-2014《火灾信息报告规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XF/T 1192-2014
中文名称:《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发布日期:2014-09-28
实施日期:2014-09-28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国标准分类号:C80消防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01消防综合
XF/T 1192-2014《火灾信息报告规定》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制定了XF/T 1192-2014《火灾信息报告规定》(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14年9月28日正式发布并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是一套关于火灾信息报告的规定,它涵盖了火灾信息报告的各个方面,包括报告的主体、内容、方式、时间要求等,确保火灾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报告主体
1、报告责任
根据本标准,火灾信息的报告责任主要落在以下几个主体上:火灾现场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火灾报警人、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应急管理部门。这些主体需要在火灾发生后,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及时、准确地报告火灾信息。
2、报告顺序
报告顺序是确保信息准确传递的关键。本标准规定了报告的顺序,要求从现场负责人开始,逐级上报至应急管理部门。
三、报告内容
1、基本信息
火灾信息报告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现场的基本情况,如建筑物类型、面积等、火灾的类型和规模,如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
2、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报告还应详细记录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包括:伤亡人数和具体状况、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救援情况
报告还应包括火灾救援的进展情况,如:消防队伍的到达时间、救援措施的实施情况、救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报告方式
1、报告途径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信息的报告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报告、书面报告、电子数据传输。报告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紧急程度来确定。
2、报告格式
为了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便于处理,本标准还规定了报告的格式要求,包括:使用统一的报告表格、信息的清晰、准确填写、必要的签名和盖章。
五、时间要求
1、报告时效
火灾信息报告的时间要求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本标准:现场负责人应在发现火灾后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尽快进行初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应急管理部门。
2、后续更新
在火灾处理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报告信息,并按照规定流程上报。
XF/T 1192-2014《火灾信息报告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火灾信息的报告效率和质量,加强火灾应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标准的执行,可以确保火灾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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