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1822-2008
中文名称:《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发布日期:1989-10-25
实施日期:2009-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档案局
归口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人:姜延溪、方强、吴苏闽、郑辉、肖云、王冰、王红敏、陈秀菊、马忠魁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GB/T 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
1、档案的定义和分类
《标准》明确了科学技术档案的定义,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于管理和检索。档案按照其性质和用途分为科研档案、技术档案、项目档案等,每一类档案都有其特定的管理要求。
2、档案的组织结构
《标准》规定了档案案卷的组织结构,要求档案应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排列和分类,以便于检索和使用。这包括档案的编号、分类、索引等管理措施。
3、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标准》对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档案的整理程序、保管条件、安全防护措施等。
4、档案的利用与服务
《标准》强调了档案的利用价值,规定了档案的利用规则和提供服务的方式。这包括档案的开放范围、查阅程序、复制和借阅规定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5、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标准》也对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提出了要求。这包括档案的数字化、电子档案的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标准》的实施需要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三、《标准》的修订与更新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档案管理实践的深入,《标准》也需要不断地进行修订和更新。相关部门应密切关注档案管理领域的新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对《标准》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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