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T 11121-2015《大众化餐饮评价指标》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1121-2015
中文名称:《大众化餐饮评价指标》
发布日期:2015-01-06
实施日期:2015-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烹饪协会、北京金百万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冯恩援、许云飞、程小敏、邓超、江文科、吴桐。
中国标准分类号: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SB/T 11121-2015《大众化餐饮评价指标》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5年1月6日发布了SB/T 11121-2015《大众化餐饮评价指标》标准,并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SB/T 11121-2015《大众化餐饮评价指标》是针对大众化餐饮业的一项评价标准,旨在通过评价指标体系,对大众化餐饮企业的服务质量、经营效益、顾客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促进餐饮业的健康发展。
二、评价指标体系
标准规定了大众化餐饮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是衡量餐饮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标准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包括食品安全、卫生、菜品质量、服务人员素质等方面。
2、经营效益
经营效益是评价餐饮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标准对经营效益的评价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成本控制等方面。
3、顾客满意度
顾客满意度是衡量餐饮企业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标准对顾客满意度的评价包括顾客对菜品、服务、环境等方面的评价。
4、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评价餐饮企业社会形象的重要指标。标准对社会责任的评价包括环保、节能、公益活动等方面。
三、评价方法
标准规定了大众化餐饮评价的方法,包括:
1、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主要包括对餐饮企业的服务、菜品、环境等方面的评价。
2、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主要包括对餐饮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成本等方面的评价。
3、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基础上,对餐饮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价程序
标准规定了大众化餐饮评价的程序,包括:
1、申请评价
餐饮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评价申请。
2、资料审核
相关部门对餐饮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现场检查
相关部门对餐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服务质量、经营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
4、综合评价
相关部门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餐饮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5、评价结果公示
相关部门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价结果应用
标准规定了大众化餐饮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
1、荣誉认定
对评价结果优秀的餐饮企业,相关部门将给予荣誉认定。
2、政策支持
对评价结果优秀的餐饮企业,相关部门将给予政策支持。
3、信用评价
评价结果将作为餐饮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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