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Y/T 106-2008《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通用技术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HY/T 106-2008
中文名称:《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通用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2008-03-31
实施日期:2008-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
提出单位: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等
起草人:阮国岭、吕庆春、冯厚军、赵河立、郝军、曹军瑞、谢峰、齐春华、韩旭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室外给水、排水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91.140
HY/T 106-2008《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通用技术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于2008年3月31日发布了HY/T 106-2008《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通用技术要求》,并于同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HY/T 106-2008标准适用于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该标准规定了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二、一般要求
标准对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的一般要求包括:装置应具备良好的结构设计,确保其稳定性和可靠性;装置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以适应海水的高盐度环境;装置的制造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产品质量。
三、性能要求
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的性能要求主要包括:装置的产水率、产水水质、能耗、设备寿命等方面。标准规定,装置的产水率应满足设计要求,产水水质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能耗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设备寿命应满足使用要求。
四、试验方法
为了确保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的性能达到标准要求,标准规定了一系列试验方法,包括:产水率测试、产水水质测试、能耗测试等。这些试验方法为装置的性能评价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检验规则
标准对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的检验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设备的出厂检验、现场安装检验、性能验收等。这些检验规则为装置的质量控制提供了保障。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准还对多效蒸馏海水淡化装置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提出了要求。装置应有清晰的产品标识,包装应符合运输要求,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贮存条件应符合设备保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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