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的标准号是:DA/T 96-2023
DA/T 96-2023《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于2023-05-29发布,并于2023-12-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国家档案局馆(室)业务指导司、云南省档案局;起草人是周克华、黄凤平、段俐娟、丁勇、韩乐、梁雪花、曾燕、杜建蓉、周鑫、朱铁淼、黄蕊。
“档案征集工作规范”介绍
档案征集工作规范是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性和系统性的基础性措施,它指导着档案征集活动的有效进行。在进行档案征集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所征集档案的真实、可靠以及相关法律手续的完备。征集工作应明确征集的范围与重点,如对国家和社会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献资料,包括历史文件、艺术作品、科研项目等不同类型的档案。
为了做好档案征集工作,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该流程通常包括档案的需求分析、市场调研、制定征集计划、组织实施征集行动和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初步整理评估等多个环节。还应注重与档案捐赠者或持有者之间的沟通协商,尊重其意愿与权益,并在必要时提供适当的补偿或者激励措施来促进档案的顺利征集。
档案征集后的管理工作同样重要,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档案的描述、分类、编目和数字化处理等工作。这不仅有利于提升档案信息的可检索性,还有助于档案的保护与长期利用。同时,对于新征集的档案材料还需定期进行保养和修复,以保持其物理形态与内容的稳定。通过这些细致入微的后续管理工作,能够确保每一份档案都能得到妥善保管与有效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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