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3/T 2565-2017《产后母婴护理机构服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3/T 2565-2017
中文名称:《产后母婴护理机构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17-09-06
实施日期:2017-10-06
发布部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中国标准分类号:A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01
DB13/T 2565-2017《产后母婴护理机构服务规范》介绍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DB13/T 2565-2017《产后母婴护理机构服务规范》,并于2017年10月6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旨在为产后母婴护理机构提供服务的规范性指导,确保服务的安全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它涵盖了产后母婴护理机构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等方面,为机构的运营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框架。
二、基本要求
1、机构资质
本标准规定,产后母婴护理机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机构还应有明确的服务宗旨和质量方针,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2、人员资质
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包括护理人员、管理人员等,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护理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
3、设施设备
产后母婴护理机构应具备适宜的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母婴护理室、婴儿护理设施、医疗设备等,以满足母婴护理的基本需求。
三、服务内容
1、母婴护理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母婴护理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产后恢复、母乳喂养指导、新生儿护理等。服务应根据母婴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2、健康教育
机构应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包括产后恢复知识、婴儿护理知识等,帮助母婴家庭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健康知识。
3、心理支持
考虑到产后母婴可能面临的心理压力,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母婴家庭缓解压力,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四、服务流程
本标准对产后母婴护理服务的流程进行了规范,包括服务前的评估、服务中的实施和调整、服务后的跟踪和反馈。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五、服务质量控制
1、质量管理体系
机构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的评估和改进。
2、客户反馈
机构应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服务。
3、持续改进
机构应根据服务质量评估的结果,制定持续改进计划,提升服务质量。
DB13/T 2565-2017《产后母婴护理机构服务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河北省产后母婴护理服务市场、保障母婴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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