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CS 219-2007《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基本信息
标准号:CECS 219-2007
中文名称:《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2007-03-07
实施日期:2007-05-01
发布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等
起草人:钱建民、魏名选、张文华、冯小军、王炯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P16工程防火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10灭火
CECS 219-2007《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介绍
CECS 219-2007《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具备一定条件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与施工。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指采用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通过简易控制系统实现自动灭火功能的系统。
二、系统设计
1、系统组成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控制系统等组成。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系统组成。
2、设计参数
本标准规定了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包括喷水强度、喷水时间、喷头布置等。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使用功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参数。
3、系统布局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布局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喷头的布置应保证覆盖所有需要保护的区域,同时应避免喷头被遮挡或损坏。
三、施工与验收
1、施工要求
本标准对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后的检查与调试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
2、验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验收标准,包括系统性能、施工质量、安全性能等方面的要求。验收时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四、维护与管理
1、日常维护
为了确保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标准要求定期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维护内容包括检查喷头、管道、阀门等设备的完好性,清洁系统内部,更换损坏的部件等。
2、定期检查
本标准规定了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系统的完整性、功能性、安全性等方面。定期检查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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