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25689-2010《土方机械 自卸车车厢 容量标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5689-2010
中文名称:《土方机械 自卸车车厢 容量标定》
发布日期:2010-12-23
实施日期:2011-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4)
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吴红丽、李来平、冯明、李蔚苹
中国标准分类号:P97建筑工程施工机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53.100土方机械
GB/T 25689-2010《土方机械 自卸车车厢 容量标定》介绍
GB/T 25689-2010《土方机械 自卸车车厢 容量标定》是一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其目的是统一自卸车车厢容量的标定方法,确保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自卸车车厢容量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该标准于2010年12月23日发布,并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自卸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自卸车、矿用自卸车等。标准规定了自卸车车厢容量的标定方法、标定条件、计量单位、误差范围等,以确保自卸车在不同使用环境下的容量标定都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容量标定方法
1、标定前的准备
在进行容量标定之前,需要对自卸车车厢进行彻底的清洁,确保车厢内没有任何杂物。还需要检查车厢的结构完整性,确保其没有损坏或变形。
2、标定过程
标定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标定基准:选择车厢的最低点作为标定基准。
填充测试材料:使用标准规定的材料(如干燥的沙子、碎石等)填充车厢,直到达到标定基准。
测量并记录:使用适当的测量工具(如量尺、量筒等)测量车厢内材料的高度,并记录数据。
计算容量:根据测量数据计算车厢的实际容量,并与标定值进行比较。
3、标定条件
标定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还应确保标定过程中车厢处于水平状态。
三、计量单位与误差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卸车车厢容量的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³),并规定了标定误差的范围。标定值与实际值之间的误差不应超过±3%,以确保自卸车车厢容量的准确性。
四、标准的意义
GB/T 25689-2010《土方机械 自卸车车厢 容量标定》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自卸车车厢容量的标定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还能减少因容量不准确而导致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统一的标定方法还能促进自卸车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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