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S/T 500.29-2016《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 第29部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基本信息
标准号:WS/T 500.29-2016
中文名称:《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 第29部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
发布日期:2016-08-23
实施日期:2017-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卫生信息共享技术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起草人:陆均暐、夏天、黄勇、夏寒、冯东雷、许德俊
中国标准分类号:C07电子计算机应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WS/T 500.29-2016《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 第29部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介绍
WS/T 500.29-2016《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 第29部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发布日期为2016年8月23日,并于2017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
1、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的定义
本标准首先明确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的定义,即指在常规诊疗过程中,需要患者或其家属签署同意书的检查和治疗方式。这些检查和治疗往往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或特殊性,需要患者充分了解并同意。
2、电子文档格式
本标准规定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的电子文档应包括的基本信息,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检查或治疗项目、风险告知、患者或家属意见等。同时,对文档的格式、字体、字号等也进行了统一规定,以保证文档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3、风险告知
风险告知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因此,本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在同意书中明确告知患者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发症等,并确保患者或家属充分理解并同意。
4、患者或家属意见
本标准强调了患者或家属在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中的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应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确保患者或家属在充分了解检查或治疗的风险后,自愿签署同意书。
5、电子签名
为了确保电子病历的法律效力,本标准规定了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的电子签名要求。患者或家属在签署同意书时,应使用符合规定的电子签名方式,以确保文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标准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医疗信息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的电子文档格式,可以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传递,减少医疗纠纷,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有助于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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