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270-2009《服饰 帽徽》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270-2009
中文名称:《服饰 帽徽》
发布日期:2009-07-06
实施日期:2009-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被装处、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浙江星源服饰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莉莉、高军、柯杰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61.040帽子、服饰品、衣扣
GA 270-2009《服饰 帽徽》介绍
GA 270-2009《服饰 帽徽》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自2009年7月6日发布,并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帽徽的分类
根据GA 270-2009标准,帽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用于公共安全、消防、交通等特殊行业的专用帽徽;另一类是用于普通服饰的普通帽徽。这两类帽徽在设计、材质、工艺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以满足不同场合的需求。
二、帽徽的设计要求
1、帽徽的形状:GA 270-2009标准规定,帽徽的形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志、徽章的规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象征意义。
2、帽徽的图案:帽徽的图案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图案的设计应考虑与帽徽的整体形状相协调,避免过于复杂或繁琐。
3、帽徽的颜色:帽徽的颜色应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如红色代表热情、蓝色代表稳重等。同时,颜色的选择应与帽徽的形状、图案相协调,形成统一的视觉感受。
三、帽徽的生产要求
1、材质选择:GA 270-2009标准要求,帽徽的制作材料应具有一定的耐用性、耐磨性和耐腐蚀性,以保证帽徽的使用寿命。
2、工艺要求:帽徽的生产工艺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确保帽徽的质量和安全性。如金属帽徽应采用电镀、抛光等工艺,确保表面光滑、无划痕;塑料帽徽应采用注塑成型工艺,确保形状规整、无瑕疵。
3、环保要求:帽徽的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如金属帽徽的电镀过程中应控制废水、废气的排放,塑料帽徽的生产过程中应控制有害气体的排放等。
四、帽徽的检验要求
1、外观检验:GA 270-2009标准要求,帽徽的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瑕疵、划痕、变形等问题。
2、尺寸检验:帽徽的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如直径、高度等。
3、耐用性检验:帽徽应具有一定的耐用性,如金属帽徽应能承受一定程度的撞击、摩擦等,塑料帽徽应能承受一定程度的拉伸、弯曲等。
4、安全性检验:帽徽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金属帽徽不应有锐利的边缘,塑料帽徽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等。
GA 270-2009《服饰 帽徽》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帽徽市场、提高帽徽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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