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ZDB/Z 171-2016《物业服务人员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ZDB/Z 171-2016
中文名称:《物业服务人员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6-01-27
实施日期:2016-02-01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归口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起草单位: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嘉里建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许路、魏振清、江静舒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服务
SZDB/Z 171-2016《物业服务人员管理规范》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SZDB/Z 171-2016《物业服务人员管理规范》。
一、标准背景与目的
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物业管理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水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SZDB/Z 171-2016《物业服务人员管理规范》。
二、标准适用范围
SZDB/Z 171-2016《物业服务人员管理规范》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这一标准旨在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升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质量。
三、标准主要内容
1、物业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标准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服务意识等方面。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业主权益;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为业主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以业主为中心,关注业主需求。
2、物业服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为了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标准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制度。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考核制度,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以激励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3、物业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
标准对物业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业主权益,不得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服务人员还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物业服务人员的权益保障
为了保障物业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标准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应为物业服务人员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物业管理企业还应尊重物业服务人员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物业服务人员。
三、标准实施与监督
SZDB/Z 171-2016《物业服务人员管理规范》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标准的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查处。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也应自觉遵守标准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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