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14287.2-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4287.2-2014
中文名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发布日期:2014-07-24
实施日期:2015-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6)
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丁宏军、杨波、康卫东、张颖琮、仝瑞涛、孙珍慧、严晓光、鲁林、许佳华、俞颖飞、栾军、蔡钧、胡少英。
中国标准分类号:C81火警监视、报警与消防调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20防火
GB 14287.2-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 14287.2-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以下简称“标准”)。
一、标准的制定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气设备在生产和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故障,导致电气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制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相关标准,对于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准适用范围
GB 14287.2-2014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AC)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使用的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这些探测器主要用于监测电气线路中的剩余电流,以便在发生电气故障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从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
1、探测器的分类与命名
标准规定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分类和命名方式。探测器根据其工作原理、使用环境、安装方式等不同因素,被分为不同的类别,并采用相应的命名规则。
2、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标准对探测器的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探测器的响应时间:在规定的条件下,探测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剩余电流产生报警信号。
探测器的稳定性: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等环境下,探测器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不出现误报或漏报现象。
探测器的抗干扰能力:探测器应具备一定的抗电磁干扰能力,确保在复杂的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
3、探测器的安装与使用
标准对探测器的安装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安装位置、安装方式、接线方式等。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探测器能够正常工作,发挥其应有的监控作用。
四、标准的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为了确保探测器的性能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规定了一系列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这些试验方法包括对探测器的响应时间、稳定性、抗干扰能力等进行测试。检验规则则规定了对探测器进行检验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产品质量。
五、标准的实施与监管
GB 14287.2-2014标准自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生产企业也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产品设计、生产和检验,提高产品质量,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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